为积极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能源监管机制 ,推进电力企业依法持证经营 ,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按照国家能源局的相关部署和要求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决定在广东省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信用专项监管工作 。现将《关于开展广东省 2022 年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信用专项监管的通知》(南方监能资质〔2022〕72 号)转发给你们 ,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信用监管工作 ,按照通知中监管内容的要求 ,做好自查自纠,全面如实地准备待查资料 ,积极协助配合检查 ,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查看全文】
1月17日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地方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向项目建设单位下达电力项目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通知书时,应同时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示范文本见附件) ,告知书一式两份 ,项目核准(或备案)部门和建设单位各一份 。【查看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 ,加强闽粤电力联网工程建设事中监管 ,推动闽粤电力联网工程高标准 、高质量建设 ,打造精品工程,近日 ,南方能源监管局和福建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闽粤电力联网工程建设协同监管工作方案》 ,建立跨区域协调联动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保障 。【查看全文】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 。【查看全文】
日前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反映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问题的通告》 ,将于2021年下半年开展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监管 ,严肃查处“三指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广大用户 、施工企业如实举报违纪违法问题 。开展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监管,是一项便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管举措 ,能够进一步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 ,提升人民群众用电营商环境水平 。【查看全文】
2021年能源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坚持新发展理念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 ,以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国能发监管〔2019〕83号)为主线 ,抓统筹 、谋创新 ,切实加强能源市场监管和行业监管 ,维护公平公正的能源市场秩序 ,保障国家能源战略 、规划 、政策、项目有效落地 ,推动构建清洁低碳 、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查看全文】
整装再出发,奋进新征程 。2020年 ,南方能源监管局将深入推进改革创新 ,狠抓改革举措落实 ,不断提高改革效能 ,力争党员干部呈现新风貌 ,能源监管取得新成效 ,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查看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南方能源监管局决定不限于在自贸区范围开展试点 ,而是在广东 、广西 、海南三省(区)全面实施“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试点 。【查看全文】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 〔2020〕 22号)。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 ,南方能源监管局立即采取行动 ,迅速部署落实相关工作。【查看全文】